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实施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只跑一次”“少跑一次”“不跑冤枉路”的业务信息,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体业务事项如下:
业务名称:住房调查函审核签字盖章
所需材料:住房(被调查人)调查函(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审核签字盖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105室
办理人员: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9-6277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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