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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协调联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

2018年11月20日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学校决定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协调联动制”,现就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建立并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协调联动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治理能力,增强部门的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全校教职工服务学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后勤及学院行政部门

三、制度内容

(一)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履行面向师生和面向公众服务职责的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相关具体事项向师生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师生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师生或者外来办事人员到各部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次依照职责接待来访的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负责人。

(三)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对校内其他各部门、师生及外来办事人员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办结的具体要求。

(四)协调联动制

协调联动制是各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基本规范,适用于部门之间、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沟通。协调联动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方法步骤

(一)基础准备阶段(10月中旬)

各部门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1. 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计划要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分解、实施步骤、时间要求和预期效果等。

2. 审核备案。各部门“四项制度”实施计划于10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作风建设督查考评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

1. 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四项制度”。包括在本部门的对外办事窗口或醒目位置张贴,通过广告牌、电子信息屏和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 推行挂牌上岗制度。各部门工作人员全员挂牌上岗。

(三)监督检查阶段(12月下旬)

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和监察处将加强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纠查并举,定期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反映问题是否解决到位,逐步建立检查、反馈、整改、落实的监督改进机制。进一步拓展投诉受理渠道,规范投诉办理程序,明确投诉办结时限,做到接待有登记,处理有凭证,反馈有记录,查询有档案。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和监察处将采取日常督办、走访调查、查处投诉、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

各部门要对推行“四项制度”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作风建设督查考评小组办公室。学校将建立“四项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保障措施

“四项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保障落实。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为了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学校将成立作风建设督查考评小组,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部、党政办公室、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负责人担任成员;督查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考评小组负责受理师生投诉,督促、处理违反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考评、考核部门和个人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完成情况。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在教职员工中大力宣传“四项制度”的基本内容,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积极开展“四项制度”教育培训,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部门工作作风。

(三)注重实效,总结提高

“四项制度”要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树立作风建设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典型事例,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惩处,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四)加大奖惩,夯实责任

1. 建立作风建设奖励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作风建设评比工作,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师生满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 将“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和党员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部门落实“四项制度”的成效与部门、个人评优、考核、奖惩挂钩。

3. 建立作风建设惩戒机制。对违反“四项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严肃处理。设立网上信箱、实体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的来函、来访、来电意见,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4. 对违反“四项制度”的个人,一经查实,本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扣罚年终相应津贴,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应程序给予党内处分;对违反“四项制度”的部门,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部门负责人推优和评优资格,并扣罚部门负责人年终相应津贴,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应程序给予党内处分。

(五)学院行政部门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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